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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发展前景较好的中小微企业将获得资金扶持。《细则》提出,对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一年。
在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之外,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小微企业,地方法人银行对其发放贷款利率低于同期基础利率(LPR)的,优先给予支小再贷款支持。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中小微企业,财政给予不超过基础利率(LPR)50%的贷款贴息。
各级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应主动对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提高业务办理效率,降低或取消反担保要求,鼓励担保费减免10%以上。
同时,对疫情防控相关及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要较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农产品生产加工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上游新闻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了解到,下一步将围绕《细则》进行具体部署: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疫情防控的统筹协调;二是要用好用优专项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信贷支持力度;三是要全力加强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总量投入保障,尽力提升贷款占比和贷款的可获得性,切实降低融资成本;四是要做好外汇、支付以及现金等基础金融服务;五是要进一步强化督促考核,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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