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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受疫情影响严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中小企业,我市实施援企稳岗返还政策,将返还3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返还资金可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职工待岗生活补助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
具备哪些条件可申请?该负责人介绍,具体条件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2019年度社会保险费(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无欠费),企业2019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超过2019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企业申报时,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0人(含)以下的,裁员人数不超过本企业2019年底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0人以上的,裁员人数不超过本企业2019年底失业保险参保人数5.5%。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失业保险参保所在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初审后,会同同级财政、经济信息(中小企业)、医疗保障等部门联合会审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后,将返还资金一次性拨付到企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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