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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规定,我局于近期对44件工伤认定案件作出决定,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日起7日内与我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科联系。公示期满后,相关单位或个人可来我局领取工伤认定结论,领取时佩戴口罩,在门口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
联系电话:0353-2296956
联系地址:阳泉市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工伤认定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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