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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东省“十三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办法》(鲁环发〔2018〕51号)有关规定,2019年度,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对我市15家企业进行了抽查,其中危险废物产生单位7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8家,达标11家,基本达标4家。我局积极组织企业做好问题整改,现将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危险废物监管,举一反三,强化问题整改,全面提升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2019年度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企业存在问题整改情况.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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