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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日报记者高建华报道:近日,省人社厅联合省扶贫办出台系列举措,多管齐下加大就业扶贫支持力度,推进有组织劳务输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确保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增收。新政推进贫困群众就业含金量很高,亮点频频。3月17日,记者就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请省人社厅直接参与政策起草的就业促进处副处长史振中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史振中介绍,今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年,新冠肺炎疫情又增加了工作难度,特别是对贫困劳动力通过就业实现增收脱贫造成较大影响。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提高就业扶贫组织化程度,切实稳住贫困群众特别是建档立卡人员工资性收入水平,省人社厅会同省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应对疫情加强就业扶贫促进有组织劳务输出的通知》,采取针对性措施,帮助贫困劳动力稳就业、促增收。
动态数据为精准帮扶提供保障
每个贫困劳动力的年龄、学历如何?就业失业情况怎样?有何培训就业意愿?今年4月起,贫困劳动力这些帮扶基本信息将进入动态数据管理,这得益于我省贫困劳动力作为全省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首批对象正在进行的数据采集统计,此举将为因人因户分类精准帮扶提供有力技术保障和服务支撑。
史振中介绍,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今年我省将组织开展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目的是精准掌握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就业状况,以及培训就业意愿等,针对性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目前这项工作已在全省人社部门部署实施,贫困劳动力作为首批对象,优先统计核实,优先提供服务。作为劳动者个人,也可主动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主动提供相关信息,并接受各项服务。3月底前,各地将全面完成本地贫困劳动力个人基本信息、就业失业情况、培训就业意愿等数据的采集核实工作,通过对劳动力信息分类汇总梳理,针对性做好培训和就业服务。
外出务工有交通补助职介有补贴
今年我省成立人社部门牵头,交通、公安、卫健、铁路等部门参与的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工作机制,帮助农村劳动力实现从家门到企业的“点对点”输送,助力他们尽快返岗复工。截至3月16日,全省共组织专车(厢、机)1537次,帮助33590名农民工返岗复工。史振中介绍,对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可根据外出务工地点、交通费用等因素,给予不超过8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具体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落实。
同时,我省鼓励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对今年2月到6月底之前免费推荐劳动者在县内、省内、省外成功就业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县内半年以上,县外省内和省外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每人500元、800元、1000元的标准,根据实现就业人数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各级人社部门负责工作指导监督和政策落实。
线上就业服务和培训有平台
今年全省人社部门全力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全天候服务模式,并且与全国知名的“智联招聘”开展业务合作,开通了网络招聘平台,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同步开展线上招聘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我省组织开展的“线上春风行动”,共组织2.9万家用人单位,提供岗位66.4万个。网上投递简历23.5万人次,目前已有6.2万人次达成就业意向。
对不熟悉、不习惯上网的贫困劳动力,省人社厅要求基层人社部门组织专人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了解意愿和需求,提供精准服务。阳城县人社局干部职工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共回访易地搬迁贫困户957户劳动力1268人,有就业需求的139人,有培训需求的87人,推荐就业岗位61个,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络平台自主对接岗位32个。
同时,依托“中国职业培训在线”“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在线平台”“新职业在线学习平台”“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学习强国”“民生山西手机APP”等平台以及钉钉、腾讯课堂、微信群等媒介开展线上培训。防控疫情期间,参加完寿阳县2020年首期线上创业培训班,46岁的胡慧琴感慨地说:“通过10天学习,我们对创业有了更专业的认识,对电商、抖音、快手等平台,对国家扶持政策有了深入的了解。这是一个艰难的时候,也是一个考验智慧和毅力的时候,我们要坚定信心,携手共渡难关。”
吸纳劳动力就业有补助
我省要求,使用财政资金开展的各类建设项目,如重大项目建设、以工代赈、生态扶贫、光伏扶贫等财政投入项目,应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充分挖掘当地就业潜力。
3月8日,榆社县东汇扶贫产业园举行现场招聘会,优先选聘贫困劳动力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员。史振中介绍,我省对扶贫车间、小微企业吸纳劳动力有补助政策。今年2月以前,扶贫车间、小微企业新吸纳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根据吸纳就业人数,按照贫困劳动力每人1200元、一般劳动力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防控疫情特殊时期,2月到6月底吸纳的,人均标准均提高到1500元。
就地就近吸纳就业有补贴
史振中介绍,各市将结合春季农业生产部署,引导无法外出的贫困劳动力投入春耕备耕,从事农资运输、农产品产销等。
此次新政明确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各类农资企业、农业经营主体参照扶贫车间给予吸纳就业补贴。史振中介绍,农资企业、农业经营主体原来并未纳入扶贫车间扶持范围。这次拓展扶持对象目的在于鼓励这类经营主体吸纳更多贫困劳动力就业。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扶贫车间标准,根据招用人数给予吸纳就业补助、以工代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对2月—6月期间赴县以外务工或在当地扶贫车间、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按照实际工作月数,叠加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稳岗补贴。鼓励各地整合财政资金,帮助无法外出的贫困劳动力通过临时性公益岗位就业,稳定工资性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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