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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夏文化和旅游厅机关服务中心空缺1名聘用制工作岗位的情况,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研究同意,拟招聘1名聘用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聘用期限
宁夏文化和旅游厅机关服务中心驾驶员1名,聘用期限为3年。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三区(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城镇户口的人员(以2020年3月31日之前户口所在地为准),熟悉银川市内路况。
2.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
4.具有C2及以上驾照。
5.具有10年以上驾龄。
6.驾驶技术熟练,无重大违纪违章扣分,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好,服从管理。
7.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者持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等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书原件、复印件于4月1日上午9:00至4月8日下午18:00以前,到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人事与老干部处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5号
联系电话:0951—6015917
2.组织笔试和面试。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笔试和面试。
3.体检。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可提出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不合格的,进行递补。
四、聘用
1.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拟所聘人员2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
附件: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点击下载)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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