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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文广新旅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旅游饭店(含星级饭店、绿色饭店)标牌和证书的使用与管理,提升旅游饭店行业的信用和质量意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所有的旅游饭店进行认真细致地梳理和摸排,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各地要建立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档案和台账资料,结合历年开展的旅游饭店复核工作,对复核通过的旅游饭店要进行备案登记;对已经取消旅游星级饭店、绿色饭店称号的企业,按照旅游饭店行业管理工作的要求,收回发放给饭店企业的相关标牌和证书,并逐一建档立册。
3.各地收回的五星级、四星级旅游星级饭店和金树叶级绿色饭店标牌和证书,交由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负责保管,银树叶级绿色饭店、三星级及以下旅游星级饭店标牌和证书由各地文广新旅局相关业务处(科)室负责保管。
4.对于被取消星级饭店和绿色饭店称号的企业,各地行业管理人员应告知企业,在后续的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得继续使用星级饭店和绿色饭店称号,如有违反,造成的后果由饭店企业承担。
5.对于部分被取消星级饭店和绿色饭店称号的企业,出现星级(金树叶级、银树叶级)标牌或证书遗失情况的,各地需责令企业出具情况说明和承诺书(情况说明和承诺书一式两份,行业管理部门一份、饭店企业一份),承诺不再使用旅游星级饭店和绿色饭店称号、标牌和证书,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不良影响和后果均由饭店企业承担。
6.请各地按通知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并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工作完成情况报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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