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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选聘组建两江新区法律服务团的公告

/ 作者:龙智造工业云 / 来源:网络 / 浏览: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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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

   为推动依法行政,构建良好的法治环境,防范法律风险,护航经济改革,促进开发开放建设,现两江新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80名律师组建“两江新区法律服务团”,具体事项如下:

   一、“两江新区法律服务团”服务对象

   两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及直属国有企业可自愿选择法律服务团成员提供法律服务。

   二、选聘数量及类别

   以律师为对象进行选聘,预计选聘80名,分别为6个专业类别:土地规划建设、劳动社会保障、市场领域监管、财政金融国资、国内外贸易投资、社会事务及综合管理。

   三、选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声誉;

   3.具有执业律师资格,并从事法律实务工作五年以上,专业能力较强,曾为政府机关或大型国企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熟悉开发区法律业务的优先;

   4.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本人有充分时间、精力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6.党工委管委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同一律所(含分所)报名新区法律服务团人员根据律所(含分所)人员规模,分别不超过以下数量:

   1.10人及以下规模的律所,不超过1人;

   2.10人-30人(含)规模的律所,不超过2人;

   3.30人-100人(含)规模的律所,不超过3人;

   4.100人-200人(含)规模的律所,不超过5人;

   5.200人(不含)以上规模的律所,不超过7人。

   报名人数超过以上规定人数的,由所在律所协调确定报名人选,律所在规定时间未确定的,视为均放弃报名。

   四、服务方式及费用

   1.确定对口服务单位方式:先由委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法律服务团成员自行双向预选择,司法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平衡确定。

   为确保服务质量,一名法律服务团成员服务的单位数量不超过4个。其中,一类单位不超过1个,二类单位不超过2个,三类单位不超过3个。如选择该法律服务团成员的单位超过上述数量,由该法律服务团成员从中自行选择。

   2.常年法律服务费:被确定为委机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提供对口服务的法律服务团成员,由管委会统一与该法律服务团成员所在律所签订日常法律服务合同,统一支付费用。费用标准按照服务对象单位类别和数量合并计算。各类单位年度常年服务费分别为:一类单位为20000元/年/个;二类单位为12000元/年/个;三类单位为6000元/年/个。

   3.专项法律服务由服务需求部门在服务团中自行选定服务团成员,自行协商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并自行支付费用。各单位支付费用应参照市司法局、市物价局现行有效的关于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规定执行,其中不涉 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一审案件法律服务费标准一般不超过5000元/件,二审案件法律服务费标准一般不超过3000元/件。

   五、工作内容

  (一)日常法律服务

   1.为对口服务单位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开展法律培训;

   2.为对口服务单位的重大决策和重大、疑难行政执法事项提供法律意见,进行法律论证;

   3.就对口服务单位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合同、上会议题等重要文件、事项提出书面修改和审核意见;

   4.按要求列席相关会议,研究相关事务;

   5.协助各单位处理除已进入诉讼、仲裁、强制执行程序的以外各类纠纷以及重大信访事项;

   6.参与管委会组织召集的研讨会、论坛、沙龙等专题活动,就新区开发建设中法治发展的方向,法治环境的打造,以及发展中的重大、疑难法律问题进行研讨;

   7.收集并反馈国内外投资者投资意向,引导投资者到新区投资发展,协助管委会搭建对外交流合作平台,共同促进两江新区对外的法律交流与合作;

   8.为新区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问题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专项法律服务

   1.参与处理涉及各单位的民商事纠纷、行政纠纷、重大投资、并购事项和其他重大法律事项,且参与同一事项专题研究次数3次以上;

   2.受对口单位委托代理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案件;

   3.受对口单位委托参加重大经济项目的尽职调查、商务谈判、草拟、审查、修改重大经济合同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件;

   4.受委托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以及执行、查封、扣押等紧急法律事务;

   5.按照部门需求提供平台、窗口或固定值守服务的;

   6.其他需要提供专项服务的事项。

   六、选聘程序

   1.报名:欲报名者请于2020年4月1日(星期三)17:00前填写和提交《法律服务团报名表》(见附件,需加盖所在律所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至司法局(报名表及证明材料电子版应发送到指定邮箱,可为PDF文件格式或JPG文件格式),上述期限内不能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均不再接受报名和补充材料;

   2.初审:司法局对报名者是否符合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3.评审:成立两江新区法律服务团综合评审小组,由使用单位、法律实务界专家等组成,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综合评审并形成拟选聘建议名单,提请管委会审定;

   4.公示:将拟选聘人员在新区门户网站上公示7日;

   5.公布选聘结果并颁发聘书(聘期三年)。

   报名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67573835

   接收报名材料邮箱:2301515491@qq.com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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