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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9〕93号)和《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19〕43号)文件精神,我区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结余资金130万元,用于支持农民合作社 12个,其中,农民合作社国家级示范社1个,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11个。
请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严格按照《永川区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结余资金农经项目申报指南》申报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由镇街初审后,于2020年4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区农业农村委。
联系人:苏沙;电话:49580496;邮箱:759392113@qq.com。
附件:永川区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结余资金农经项目申报指南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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