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因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无法由自有资金满足时,向交通银行申请的授信品种。
●适用对象
自有流动资金不足,需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小微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
●申请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持有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
2、有符合规定比例的资本金,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3、借款用途合法、明确,具有按期偿还本息的能力与合法来源;
4、在交通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按期报送财务报表,接受交通银行信贷和结算监督;
5、符合交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企贷联系方式
023-47525751
经理电话:
李经理13098693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