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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降低转贷成本。根据小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资金回流周期,给予一定的还款宽限期。将企业偿还期限与客户资金短缺期“错峰”,解决 “先还后贷”造成还款压力大、转贷成本高等突出问题。
2.还款方式多样。根据小企业实际情况,既可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金,也可以按合同约定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3.贷款期限灵活。授信期限一年,贷款期限最长3年,方便小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周期,专注生产经营。
4.审批流程快捷。按照“1+1”审批模式,手续简便,流程简化。
5.维护信用记录。通过年审的借款人自动进入下一融资时段,无须采用借新还旧、展期等方式,也不会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出现不良记录。
最多可分为三个融资时段,T+N1+N2(T≤12个月,N1≤12个月,N2≤12个月)。根据客户经营状况、资金周转周期等情况,合理确定融资时段,可以采用两个融资时段即T+N1(T≤12个月,N1≤12个月),也可以采用三个融资时段即T+N1+N2(T≤12个月,N1≤12个月,N2≤12个月)。
如下图:
两个融资时段:
三个融资时段:
●操作流程
1.除最后一个融资时段外,其他融资时段在该融资时段到期日前一个月前进行年审。
2.年审通过的,贷款及进入下一融资时段。
3.年审未通过,在该融资时段结束时收回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