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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委托人为****部门、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
2.办理境内外汇委托贷款人的公司必须是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批准的《跨国公司名录》中的企业。
3.委托贷款中的借款人只能由委托人书面形式确定,不得由委托人以外的第三者指定借款人。
●办理流程
1.委托人及借款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时,按照我行的要求收集相关文件和材料;
2.我行负责委托人及借款人提供的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审查,资料完整性的整理,撰写委托贷款调查报告,填写委托贷款调查审批表,将委托人、借款人资料按规定报送相关部门审核;
3.经审核后通知委托人和借款人,共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4.在委托资金划入我行委托贷款专用账户后,根据合同约定的贷款放款条件,办理放款手续。同时,按约定的方式收取贷款手续费;
5.我行按照合同的约定为委托人办理划转委托贷款利息,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人的责任,扣缴委托人的应付税款;
6.我行对发放的委托贷款建立台账,定期核对;
7.委托贷款到期时,借款人按要求办理还本付息手续。外汇委托贷款的还款必须遵循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按照还款要求和路径办理还款手续;
8.如借款人提出委托贷款展期申请,经委托人同意,可为其办理相关展期手续。
●企贷联系方式
023-5445411
经理电话:
18996677335代经理 17783511716方经理
15320729531王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