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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30 10:47 发布单位: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口县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

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城府办发202498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城口县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920

(此件公开发布)


城口县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的重要 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全精神卫生体系稳步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快推动全精神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心理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重庆市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渝府办发〔2023103,结合我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25年,基本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单位家庭尽责尽力的精神卫生工作机制,精神卫生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建成涵盖社会各个领域、融入社会治理各个方面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初步建立,精神卫生服务资源基本满足需求、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社会认知和群众主动就医意识进一步增强为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具体目标。

全县精神卫生体系建设目标

序号

分类

指标名称

2022

2025

1

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二级精神卫生中心建设(个)

/

1

2

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精神科(心理科)设置(个)

1

1

3

精神科编制床位数(张)

/

200

4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县级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建设(个)

/

1

5

乡镇(街道)社会心理服务站设置率(%

0

≥80

6

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设置率(%

90

100

7

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

23

≥30

8

考核合格的心理咨询师数(人)

/

≥3

9

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县级精神卫生重点专科(个)

/

1

10

每个乡镇(街道)专职精神疾病防治人员与辖区在册患者比

1/100

1/80

11

每十万常住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6

12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水平

在册患者报告患病率(%

4.41

4.9

13

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

93.61

≥95

14

在册患者规律服药率(%

85

≥90

15

救助保障水平

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免费提供率(%

69

100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完善行动

1.加强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加强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精神科(心理科)设置,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精神科(心理科)设置1个,建成县级精神卫生重点专科1个。县精神卫生中心达到二级精神卫生中心标准,精神科编制床位不少于200张。(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人力社保局

2.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科(心理科)设置。根据群众医疗需求,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科(心理科)设置。到2025年,4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精神科(心理科)门诊区域医疗次中心、甲级乡镇卫生院、甲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精神科(心理科)的比例达到100%(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3.加强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建设。县精神卫生中心负责辖区内精神卫生防治技术指导、人员培训、业务督导和质控考核等工作设置独立科室承担辖区内精神卫生防治工作,至少配备5名专职工作人员(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4.加强精神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精康融合行动,县精神卫生中心设立精神康复技术指导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提供技术指导。完善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机构评价管理办法采取第三方评价机制,对康复服务内容及形式、服务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业务培训等定期开展综合评价。到2025年,全100%街道、50%乡镇80%社区开展精神康复服务,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超过60%(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委,各乡镇街道

5.完善强制医疗和社会救治等场所建设。依托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专门收治强制医疗患者的独立区域。实施县精神卫生中心传染病防治能力提升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