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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30 09:39 发布单位:市经济信息委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总工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举办“巴渝工匠”杯重庆市第五届化工行业
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总工会、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工会、人社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巴渝工匠2025”行动计划和“智能+技能”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试验区建设,根据市高技办《关于印发“巴渝工匠”杯2024年系列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渝高技办〔2024〕4号)要求,决定于2024年10月至11月举办“巴渝工匠”杯重庆市第五届化工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本次竞赛旨在聚焦化工医药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育需求,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名称
“巴渝工匠”杯重庆市第五届化工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二、竞赛主题
技高行天下 能强走世界
三、竞赛项目及日程安排
本届竞赛共设置4个赛项:化工总控工、药物制剂工、化学检验员、化学检验员(化学检验水泥)。各赛项竞赛内容原则上涵盖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或对接历届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标准,依据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命题。具体安排如下:
10月25—26日,化学检验员、化学检验员(化学检验水泥)赛项决赛,地点:重庆工信职业学院。
10月28—29日,化工总控工赛项决赛,地点: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11月16日,药物制剂工赛项决赛,地点: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具体比赛内容及要求详情见各赛项实施方案。
四、办赛方式
采取集中开(闭)幕式、分散办赛、分阶段办赛、统一通报获奖情况的方式进行。
五、参赛要求
本次大赛参赛人员须年满16周岁以上且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从事、学习本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积极上进。以学生身份参赛的,应为重庆各类院校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以职工身份参赛的一般应具有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四级(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对未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原则上应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五年以上且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高的技能水平。参赛选手不得在同一赛事中同时参加多个赛项的比赛,以职工身份参赛选手不得担任同一赛事中同一项目的学生参赛选手指导教师。
参赛选手以单位组织报名参赛,各赛项参赛对象原则上区分学生组和职工组(或不设组别,符合要求的选手均可报名参赛),每个组别初始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少于50人(队)、决赛选手原则上不少于30人(队),同一单位选派选手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队)。报名详细要求见赛项实施方案。
六、奖励政策
(一)个人(团体)奖励。
根据《重庆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和奖励补助办法》(渝高技办〔2021〕14号)有关规定,大赛按照竞赛项目分别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另按获奖总人数不超过决赛参赛选手数量的30%设置优胜奖,统一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身份为学生的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对其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有关规定的赛项,参赛选手决赛成绩合格,可按规定获得与命题等级对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决赛前六名且成绩合格的获奖选手,在命题层级基础上,可晋升高一等级。
(二)单位奖励。
根据各参赛区县(自治县)、有关单位组织工作、获奖情况及实际贡献,分别评选优秀组织奖、特别贡献奖等。
七、其它事项
(一)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选手参赛,不断扩大参赛覆盖面,提升赛事带动力和影响力。开(闭)幕式期间,一律不搞文艺表演,可进行技能展演。
(二)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赛事计划组织实施,保证参赛规模,不得随意调整竞赛项目。确因特殊情况需取消或变更的,须经主办单位同意后实施,并妥善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三)各赛项牵头承办单位要切实履行竞赛组织实施的主体责任,强化动员宣传,坚持公平公正,保障选手权益,抓好办赛安全,提高竞技水平。任何单位不得以竞赛名义举办赛前收费培训,参赛选手食宿自理。
(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市经济信息委教培处);
联系电话:023-63899503;
地 址:重庆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三楼3008室)。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总工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