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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4 10:07 发布单位: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业、科研单位、高校及有关事业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中央在渝单位人事(组织、干部)处(部),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加快人才自主培养,不断提升我市专业技术人才自主创新能力,现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4年市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各有关单位要重点围绕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服务人才强国、乡村振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发挥研修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培训质量,打造精品项目,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应用型、技术型人才。
一、按时实施研修项目。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实施高级研修项目,不得随意调整变更项目选题、内容、对象、举办时间和地点。要积极争取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社团组织支持,认真做好筹备工作,代拟承办高级研修项目通知,报我局审核后统一印发实施,确保11月15日前完成办班。如有关事项发生变化,请提前报送情况说明至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备案。
二、切实保证研修质量。每期高级研修项目研修时间不少于4天,每期学员60人左右。学员应面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招收,一般应是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紧缺专业领域可放宽至初级)、在实际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在管理岗位工作的经营管理人员,并应向基层一线人才倾斜。承办单位要严密组织实施,精心设置研修课程,邀请权威专家授课。国家级、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市级工程师创新能力培养训练基地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办好高级研修项目。
三、加强平台管理。依托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实现在线全流程管理服务。每期高级研修项目开班前须提交开班方案,待审核通过后组织举办;办班结束后应在15天内提交研修项目结业名单、总结报告、经费决算表、学员满意度测评统计表(附件2)、研修活动照片等材料,完成项目总结。
四、严格遵守各项纪律。高级研修项目经费采取财政资助、单位自筹等多种方式保障。各渠道的经费使用要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经费管理办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培训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经费主要用于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等支出,除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外,所有研修项目均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我局将对高级研修项目举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截留、挪用、虚报培训费、乱收费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和干部教育培训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学员和培训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确保高级研修项目取得实效。坚持“谁申报、谁监管,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规范组织实施,严禁借研修之机公款旅游、相互宴请或参加与研修无关的活动,一经发现,将提请有关单位和部门依纪依法处理,并取消相关单位申报高级研修项目资格。
五、加强总结宣传推广。各有关单位须根据实际培训安排对学员进行结业考核,按要求将学员名单相关信息(包括学员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培训学时、结业考核情况等)提交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系统。学员经考核合格,获得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并登记相应学时;凭姓名和身份证号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专业技术人才专栏)查询打印本人证书。各单位可将培训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职称评聘、岗位聘任(聘用)的重要依据。高级研修项目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加强沟通合作,促进优秀课程、精品课件资源共享。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开展宣传,进一步扩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联 系 人:周杨、徐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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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