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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1 10:21 发布单位:县农业农村委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做好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建设种养生态循环基地,提高畜禽粪肥还田综合利用水平,促进绿色生态、安全高效现代化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现就申报2024年种养生态循环产业扶持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及条件
1.全县行政辖区备案设计存栏5000头及以上的大型规模生猪养殖场,并具备与养殖场粪污消纳配套的土地面积。为确保示范效果,要求消纳土地集中连片,能合理规划种植农作物。
2.2018年至今,已申报种养循环类似建设项目并下达建设任务的养殖场不再申报;已享受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养殖场不再申报相同建设内容。
3.有较强辐射带动力,能有效推进种养生态循环发展,为全县畜禽养殖场发展农牧结合、种养循环提供良好示范。
4.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相应经济实力,社会信用度好,近五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
1.全县扶持1家大型规模生猪养殖场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还田管网,改善种养生产条件。主要支持新建粪污贮存发酵及种养循环配套设施。
2.项目建设时间要求在2024年12月20日前全面完工并申请验收。
3.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50%,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2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从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资金中列支。本项目采用先建后补原则,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验收合格后拨付财政资金。
三、项目申报程序
1.资料申报。具备条件的申报主体填写《2024年种养生态循环示范项目申报表》,并提交项目实施方案、企业及法人征信报告等申报及佐证材料,一式二份,2024年7月5日前报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310室(联系人:沈兴成,联系电话:02354234524、15736403750),逾期不再受理。
2.专家评审。县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和实施条件等逐一评审,按竞争性立项原则,择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3.结果公示。评审结果按相关程序在忠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2024年种养生态循环产业扶持项目申报表
2.2024年种养生态循环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