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
产品
供应
企业
发布时间:2023-03-24 09:37 发布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重庆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3〕2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同意,成立重庆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陈鸣波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杨 琳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 可 市统计局局长
曹清尧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米本家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银川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张 强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叶海青 市委编办二级巡视员
邓 睿 市教委一级巡视员
牟小云 市科技局一级巡视员
涂兴永 市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罗 勇 市公安局副局长
蔡祥东 市民政局副局长
苏 静 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余 颖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陈 卫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席 红 市住房城乡建委二级巡视员
张淑钰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李关寿 市交通局副局长
李巡府 市商务委副主任
王增恂 市文化旅游委一级巡视员
陈 艳 市国资委副主任
杨 光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余浩然 市统计局副局长
张志锋 市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李 斌 市大数据发展局副局长
杨 波 重庆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彭红梅 市邮政管理局纪检组长
马洪钧 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副总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可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各区县(自治县)政府要参照成立相应的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做好本地区的经济普查实施工作。
(二)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因为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市政府部门、有关单位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三)领导小组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完成后自动撤销。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