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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全市2022年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年报及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4 09:29 发布单位: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产业园区,有关企业:

为认真落实《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2022—2025年)》(渝府办〔2022〕21号)和《重庆市深入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2023年专项行动方案》,做好我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以下简称软信产业)运行监测和统计工作,及时掌握软信产业发展态势,推动软信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以下简称软件制度)要求,现就做好全市2022年软信产业统计年报及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一)调查对象。软件制度中所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指满足需方信息技术需求的服务产品与服务过程的总称,包括进行软件开发并提供软件产品的服务,为需方提供开发、应用信息技术以及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的服务,以信息技术为手段提供支持需方业务活动的服务。

(二)统计范围。按照“应统尽统”和“在地统计”原则,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软信产业相关企事业单位,均应纳入统计范围。一是主要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业务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嵌入式系统软件)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0%,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二是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的企业或其集成电路设计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60%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三是主要从事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或数据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调查内容

主要调查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主要经济指标,包括企业概况、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

三、调查频率和时间

软件制度按报告期别分为年报和月报。年报统计调查时期为上一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统计数据;月报统计调查时期为本年度1月1日至上月末统计数据。

四、报送方式和时间

(一)报送方式。全市软信产业统计年报和定期月报采用网络填报,报送单位登录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大数据应用平台(地址链接:https://sso.jjxxw.cq.gov.cn/netcasso/),注册、登录后,点击进入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监测平台填报(请在运行监测平台界面右上角下载“操作手册”阅读)。

(二)报送时间。2022年统计年报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2023年定期统计月报报送截止时间为次月12日,逢国务院规定的节假日(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顺延。

五、责任分工

市经济信息委负责全市软信产业统计年报和月报的审核汇总工作。

区县(管委会、园区,下同)经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相关企业填报工作,及时对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统计月报的报送工作进行布置、收集、审核、上报(相关工作流程详见附件1)。

市软件行业协会负责做好咨询、培训等相关工作。

六、统计管理

(一)明确统计工作人员。各区县经信部门要明确软信产业统计工作责任部门和专门人员,软件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工作,按要求完成数据报送,若统计人员有变动,应及时在填报平台修改信息。请各区县经信部门将负责统计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名单(见附件2)于2023年2月25日前反馈至市经济信息委软件处邮箱:cqjxswo@sina.com。

(二)加强统计培训工作。市软件行业协会负责全市软信产业统计培训工作,适时组织区县经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软信产业统计工作培训,区县经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事业单位参加培训。

(三)提高统计工作质量。统计报表填报情况将作为推优评先、享受政策优惠和扶持计划等事项的条件之一。请相关单位切实做好有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如实填报,不得漏报、瞒报和错报。各区县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软信产业统计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主动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按时高质完成统计任务,市经济信息委将优先支持高质量完成软信产业统计工作的区县经信部门。

七、统计工作联系人

(一)区县经信部门咨询。

市经济信息委软件处余恬;联系电话:63897162,15086739585。

(二)相关单位咨询。

市软件行业协会钟佳效;联系电话:67519867,15123006093;邮箱:zhongjx@cqsoft.org。

重庆软件统计工作QQ群:292963440,196294564。

 

附件:1.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流程

      2.各区县软件统计工作人员联系信息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流程

一、组织召开统计调查工作会议

各区县(经济开发区、园区)尽快组织开展本年度软信产业统计调查工作培训会,布置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需要培训支持的,请与市软件行业协会联系。

二、开展统计调查年报、月报报送管理工作

(一)软信产业统计调查报表组成。

软信产业统计调查报表按报告期别分为年报和月报。

年报:由“企业基本情况表(软统企1表)”“企业主要财务指标表(软统企2表)”“企业主要业务指标表(软统企3表)”“软件业务收入分类表(软统企4表)”“人工智能企业业务指标表(软统企5表,本表仅由有人工智能业务收入的企业填报)”等五张表格组成。五张表之间存在相应的勾稽关系,企业在填报时需要根据统计制度归类要求和数据审核关系认真如实填报。

月报:由“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月报表(软统企6表)”“集成电路设计和工业互联网平台业务量月报表(软统企7表,本表由集成电路设计和工业互联网平台重点企业填报)”组成。

(二)企业填报。

1.企业用户登录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大数据应用平台(https://sso.jjxxw.cq.gov.cn/netcasso/),在“运行监测类”选择 “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监测平台(简称报表系统)” 进行填报。

2.新企业首次登录需要进行“用户注册”: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申请,经系统管理员审核批准后,进入报表系统进行填报。已在报表系统完成注册或填报过统计报表的企业,用账号密码或注册手机号登录填报。

3.报表填写完成后先进行“保存”,再点击“数据审核”,系统提示“审核通过”后,点击“确定上报”至区县管理员。

(三)区县管理。

区县管理员使用独立账号和密码(由系统分配)登录报表系统对本辖区内企业信息进行管理,负责对企业在报表填报系统中上报的报表进行审核。年报审核上报时间为3月25日前;月报审核上报时间为次月12日前,逢国务院规定的节假日(不包括星期六、日)顺延。

(四)市级管理。

市级管理员分别于3月31日前、次月15日前对全市软信产业年报、月报报表情况进行审核汇总,按要求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