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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21 10:50 发布单位: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渝经信园区〔2022〕25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园区平台
建设与运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各产业园区:
当前,全市产业园区已进入特色引领、创新驱动、智慧赋能、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加快建设新型智慧园区,是培育发展数字经济产业,推进园区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举措。为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园区平台建设与运营,提升全市产业园区管理和服务数字化水平,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临形势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推进新型智慧园区建设,提升园区和企业数字化发展水平成为大势所趋。《“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国发〔2021〕29号)、《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联信发〔2021〕214号)、《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工信厅信发〔2022〕33号)明确在今后一段时间内要“推动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利用数字技术提升园区管理和服务能力”、“推动数字技术和园区管理深度融合”、“构建完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体系”。
2018年启动新型智慧园区建设以来,我市先后建成市级智慧园区管理平台(重庆市产业园区大数据平台)和市级智慧园区公共服务平台,26个产业园区建成了智慧园区平台,但实际投入运行的仅15个,多数产业园区还未正式启动建设,尚未形成市区(县)两级协同化建设、专业化运营、数智化赋能的新局面。加快推进智慧园区平台(含管理平台、服务平台或管理服务综合平台,下同)的建设与运营,是当前我市推进新型智慧园区建设中需要着力解决的首要问题。
二、总体要求
各区县经信部门(含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下同)、各产业园区要高度重视新型智慧园区建设,将区县级智慧园区平台作为市级智慧园区大脑项目(重庆市产业园区大数据平台二期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满足园区管理和企业服务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以丰富和完善大数据场景应用为基础,以提升园区数字化发展水平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水平为目标,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园区平台的建设与运营,同步优化升级市级智慧园区平台的功能,到2025年,全面建成功能集成完善、运行调度有力、管理精准到位、企业服务高效的市级和区县级智慧园区平台,高水平打造一批具有全国标杆性的新型智慧园区。
三、重点任务
(一)立足两端需求,加快推进智慧园区平台建设。
1.市级平台要优化数字化管理和服务的功能。市级智慧园区管理平台要以实施智慧园区大脑项目为契机,重点完善统计监测、预警分析、综合评价、辅助决策、数据展示等功能和系统,配套完善园区规划建设、规上工业企业、工业建设用地、重点项目建设、特色产业基地、生产服务设施等基础台账,为园区高质量发展调度分析、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市级智慧园区公共服务平台要以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园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融合应用等为抓手,以提升企业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为目标,集聚整合服务资源,改造优化服务功能,开发拳头型、普惠性、特色化的公共服务产品,建好服务生态“资源池”和服务供给“产品库”,为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多链条融合、全生命周期服务。
2.区县级平台要形成上下联通的网络。各区县、园区要在全面调研梳理园区管理和服务实际需求的基础上,以市级智慧园区平台为底座,集中统一建设能够与市级平台功能相符、数据共享、无缝连接的智慧园区平台,建成内部协同办公、经济运行监测、重点项目调度、建设用地管理、安全环保监管等数字化业务管理系统,建设完善供需适配、云网协同的政务服务、资源共享、物流配送、人才需求、资金融通、供需对接、协同创新等公共服务功能,同步配套智慧园区平台的网络安全管理系统。已建有信息化系统的园区,以丰富、完善、拓展管理功能和服务功能为重点,尽快改造建成智慧园区平台。一个区县有多个园区布局和一个园区有多个组团独立管理的,支持由各区县(开发区)经信部门或某一园区组团牵头,统筹推进智慧园区平台建设,将平台功能开放到园区企业和园外企业,实现平台统建共享、功能共用。
3.分类推进区县级智慧园区平台建设。已建平台的园区要以满足市级平台的数据调度需求、园区企业普遍共性的服务需求为导向,结合“工业互联网平台+园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等场景应用,对现有平台的管理功能和服务功能进行改造升级;在建平台的园区要以满足管理服务实际需求和与市级平台基本功能对接为导向,推进平台尽快建成投用并与市级平台联网运行;未建平台的园区以平台建起来、网络连起来、功能用起来为导向,采取市上统一搭建平台、园区按需选择功能模块的方式,统筹推进区县级平台的快速部署(部署功能清单见附件1、2)。全市产业园区特别是化工园区要按照市级、区县级安全环保监管信息化建设要求,同步建设完善安全环保监管、应急指挥调度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并与市级、区县级安全环保信息化管理平台链接。
(二)把握三大关键,推进智慧园区平台高效运营。
1.两级平台要能“用起来”。各园区要将平台的经济运行、建设用地、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安全环保、政务服务等各项功能模块按照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逐一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各个科室,明确专人负责定期更新管理台账、维护平台数据。市级、区县级服务平台的企业服务功能要实现对园区企业的全覆盖,通过开设移动APP、微信公众号以及与企业的信息化系统进行垂直链接等方式,主动推送相关服务、产品、资讯、资源、政策给园区企业,同步完善诉求收集响应、服务资源调配、解决方案输出、问题办理反馈等全流程服务机制。市级平台要加强与区县级平台的无缝连接,运用大数据手段,定期对园区建设发展动态、企业服务实绩进行调度分析、监测评价。支持各园区以购买服务方式对平台进行市场化、专业化运营,提升平台运营成效。
2.平台功能要能“活起来”。支持各园区与市级智慧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大数据运营服务商等进行深度合作,高水平建设区县级平台,提升精准招商、保供稳链、企业服务、辅助决策的数智赋能水平。以市级智慧园区公共服务平台为纽带,纵深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园区”,优化功能展示、需求响应、产品供给、数据共享等渠道和方式,为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配套加工、经营管理、售后服务、运维保障等提供系列解决方案。市级、区县级服务平台要以精准高效服务企业为目标,适时收集掌握企业在协同创新、产能共享、市场拓展、科技金融、物流配送、劳动用工以及管理数字化、业务数字化、数字化实践、轻量化应用等方面的普遍共性需求,组织开展诊断评估、路演对接、专题培训、需求调研等活动,研制开发、迭代升级服务产品和解决方案,推出一系列供需适配、开箱即用的普惠型、定制化“企业服务包”,不断满足企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数字化转型需求。
3.平台数据要能“跑起来”。市级管理平台要以推进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体系建设为契机,积极争取市级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加强园区在经济运行、建设用地、开放发展、企业纳税等方面的数据共享,尽快建设完善全市产业园区统计监测系统,在此基础上建立综合评价、辅助决策系统,相关监测评价数据与区县级管理平台共享。区县级管理平台要加强与区县级相关部门数据共享的沟通协调,并以市级管理平台共享数据为支撑,进一步建立完善满足各自内部调度管理需要的监测评价体系和辅助决策系统。市区(县)两级服务平台要注重相关服务动态数据的收集、汇总、开发与共享,与市区(县)两级管理平台的相关数据共同形成产业园区大数据库,为深度推进大数据治理、开发与运营提供可靠性数据保障。
(三)强化三大举措,加快打造新型智慧园区标杆。
1.构建一个产业园区生态。大力发挥重庆市产业园区协会在推进新型智慧园区建设中的服务支撑作用,进一步吸纳全市各个产业园区以及信息通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人工智能、网络服务、数据服务、安全环保、城市规划、产业投资、产业经济等领域的企业加入协会,经常性组织开展园区高质量发展相关领域的教育培训、课题调研、交流合作、指导服务等活动,构建形成服务园区规划建设、产业培育、企业发展全过程的数字化转型生态体系。重庆市产业园区协会要主动加强与科技创新、工业设计、检验检测、工业互联网等其他公共服务平台的交流合作,聚焦推进新时期园区高质量发展,建好合作“朋友圈”和服务“资源池”。
2.建设一套智慧园区标准。由重庆市产业园区协会牵头,主动学习借鉴国家有关部委、其他省市在推进智慧园区或数字园区建设中的先进做法,以我市智慧园区建设领域的行业标杆企业优秀解决方案为基础,结合我市推进新型智慧园区建设积累的经验,尽快启动重庆市新型智慧园区标准体系项目建设,明确项目建设框架和任务,做好项目的立项备案、集中攻关与成果推广等工作,加快构建形成集功能架构、平台运营、通信接口、信息安全、数据共享、评价评级等于一体的新型智慧园区地方标准。
3.推出一批智慧园区标杆。以服务和支撑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智能化、数字化场景应用、系统集成为重点,面向全市产业园区和重庆市产业园区协会会员,总结推广一批平台建设运营新模式,公开征集一批园区数字化转型优秀解决方案,大力开展一批园区数字化转型项目试点示范。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进制造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部署要求,鼓励园区立足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发展,纵深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园区、5G+工业互联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融合创新与场景应用,加快打造极具特色的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生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经济信息委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新型智慧园区建设,定期调度掌握建设动态,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平台建设与运营的督促指导、协调服务与业务培训。各区县、园区要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厉行节约、务实管用的原则,聚焦园区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科学规划、统筹推进智慧园区平台建设与运营。
(二)加大资金投入。市级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对区县级智慧园区平台建设运营绩效评价特别突出的予以资金补助。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对重大智慧园区建设项目的投入。各产业园区要争取财政投入,并在不增加隐性债务的情况下,通过EPC、PPP、ABO等方式,加大对智慧园区建设的投入。
(三)开展绩效评价。建立完善新型智慧园区平台建设运营绩效评价体系,对建成投用的每个区县级智慧园区平台,要从功能架构适用性、业务管理精细性、平台运营高效性、数据维护实时性、企业服务普惠性等角度进行综合评价,对使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要开展资金绩效跟踪评价,总结建设成效,推广先进经验,对存在的问题要督促园区进行整改提升。
附件:1.区县级智慧园区管理平台部署功能清单
2.区县级智慧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部署功能清单
3.区县级智慧园区平台建设任务清单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