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救助范围更明确。根据市民政局出台的文件,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完善了临时救助制度,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作用,一方面,发挥前期过渡作用,对申请低保、特困等救助过渡期间的困难群众,可视情况先给予临时救助,及时缓解其生活困难。另一方面,发挥后期衔接作用,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对象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二、对象信息更精准。通过社会救助购买服务,加强核查认定、日常走访、动态监管、及时救助。截止今年9月,共核查4985户、8657人,临时救助共救助229人次、77.67万元,其中,低保对象57人次、28.57万元;特困人员4人次、1.23万元;其他对象168人次、47.87万元。救助事由:就学困难救助3人次,突发事件救助2人次,重大疾病救助120人次,其他原因救助104人次。
三、帮扶救助更有效。针对特殊情况,镇街可先行救助,紧急情况解除后再补齐相关手续,如:跃进村居民徐某,27岁,患十二指肠球部溃疡伴裸露血管出血,失血性休克,街道启动紧急程序对徐某实施先行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6960元,及时稳定病情,解决群众暂时困难。
四、审批程序更简化,救助金额在1000元及以下的临时救助权限下放到镇街,镇街采取直接受理申请,直接审核审批发放救助金,缩短救助时间,使困难群众能够及时就近就地获得救助。临时救助突破户籍地申请限制,由困难发生地的镇街直接实施临时救助,进一步提高了临时救助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