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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备核心竞争优势的企业,加快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决定开展2021年度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企业应属于国家和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为在本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知识产权创造优势明显。拥有一定数量的有效专利和注册商标。近两年无恶意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二)知识产权工作体系较完善。企业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设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有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有较为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执行情况较好。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合理,能支撑企业开展各项知识产权工作。企业重视专利信息化建设和专利信息利用,能有效利用专利信息检索和分析导航指导企业经营和研发活动。
(三)知识产权运用成效较好。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保持盈利且持续增长,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近三年专利转化实施率较高,转化实施的方式包括自主实施、许可、转让、质押融资、作价入股、投融资等。
(四)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近三年无被行政执法部门查处制造和销售假冒产品、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建立了与企业经营相关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及纠纷应对方案,能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专利诉讼、专利无效等专利法律纠纷。
(五)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扎实。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工作,营造良好的企业知识产权文化,构建企业尊重知识、保护创新的长效机制。重视企业管理层及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提升和能力培养。
(六)知识产权综合实力较强。《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价指标(试行)》(附件1)评分达70分及以上。
申报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附件2),word文档一份,盖章后扫描为PDF文件一份,以“申报企业名称+申报书”命名。
(二)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作总结,word文档以“申报企业名称+培育工作总结”命名。
(三)附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 企业营业执照等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2. 企业知识产权组织架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等;
3. 近两年会计年度财务报表等证明销售收入、经营情况、知识产权投入的财务证明材料;
4.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贯标证明等;
5.拥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6.知识产权转化实施相关证明材料;
7.获得的与知识产权、科技、经济相关的荣誉证书;
8.其它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利用、运用保护、宣传培训等证明材料;
将所有附件材料按照《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价指标(试行)》的指标序号排序并编制目录后嵌入一个PDF文档,以“申报企业名称+附件材料”命名。
所有材料(包括申报书、工作总结、附件材料)以电子档存储提交,不用提交纸件材料。
(一)申报。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企业的申报和推荐工作。企业向所在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申报,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协助我局查询申报企业的失信情况,出具推荐意见,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3)。
(二)评审。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评审。
(三)审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候选名单,提请局办公会审定。
(四)公示。审定结果经局官网公示后,认定为“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五)复审。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有效期为三年。我局对已认定企业每三年进行一次复审,复审要求另行通知。
(一)企业应诚信申报,凡以不当方法影响认定结果或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经调查确认后,取消其当年及今后两年的申报资格;已被认定的,予以撤销。
(二)各申报企业于10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三)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于10月22日前将区县推荐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报送我局。区县推荐汇总表纸件盖章后报送,电子档以“**区县优势企业推荐汇总表”命名并发到联系邮箱,所有企业申报资料存入一个U盘报送。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