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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大足区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激励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大足区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绩效激励办法》(大足科发〔2019〕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大足区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激励资金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企业研发投入激励资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大足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工业企业;
(二)申请人不存在大足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和《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要求对研发费用进行归集并设置辅助账;
(六)年度研发投入经费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规上工业企业。
二、资助标准
激励额度根据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对研发投入核定数据,按核定额的1%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激励资金采取“后补助”的方式一次性拨付。
三、申报资料
企业提供:大足区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专项审计资料清单(见附件)。所有资料需报送纸质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研发费用辅助账需提供EXCEL电子表格版。于2021年8月20日前交区科技局304室,联系人:冯治强,电话:43726155、15213383229,邮箱:137478772@qq.com。
附件:大足区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专项审计资料清单
重庆市大足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