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
产品
供应
企业
忠 县 财 政 局
关于印发《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
为加快实施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升级版)项目,根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商务发〔2020〕15号)、《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升级版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忠府办发〔2020〕88号)文件精神,现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第一批)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第一批)主要支持三峡橘乡·田园综合体直播电商孵化基地、电商样板镇(村)打造、电商人才精准孵化培训项目。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专项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事后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具体支持方式及标准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项目申报主体根据本通知向县商务委员会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规范装订,一式二份)。申报时间截止2021年7月30日,逾期不报,视同放弃。
项目初审:县商务委结合申报指南和各单位申报材料,初步审查已实施完毕,符合支持方向的项目。
项目验收评审及公示:县商务委、县财政局根据项目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资料,对初审项目进行验收评审,客观公正地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验收结论,确定拟支持项目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资金拨付:县财政局对验收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按规定程序补助资金。
请各乡镇(街道)以及相关企业严格按项目申报指南要求,于2021年7月30日前向县商务委进行申报。(联系人:张叶清,联系电话:54450651)。
附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第一批)申报指南
特此通知
忠县商务委员会 忠县财政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