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记者从区科技局获悉,2020年创新券领取工作正在开展,我区科技型企业可在今年12月31日前领取。
据了解,创新券领取的对象是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中已准确填报或更新年度数据信息且2019年度无违法违规、无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不属于信用联合惩戒对象的科技型企业。领取的创新券共2种:一是资源共享券(面额2万元)。领取的企业是注册成立时间3个(含)纳税年度以内的科技型企业;二是融资辅导券(面额4万元)。领取的企业是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认定的高成长科技企业;2020年知识价值信用等级为A级、B级、C级的科技型企业。
“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登录‘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在‘申报事项’中的‘创新券领取’栏目领取资源共享券;在‘申报事项’中的‘重庆科创板挂牌申请’栏目在线提交挂牌申请后,可领取融资辅导券。”区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说,创新券即技术服务优惠券,当科技型企业需要技术支持时,可使用该券抵扣相应的服务费。
值得注意的是,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应在需要用券时领取资源共享券,该券有效期为1年,未在有效期内使用或领券后60日内未使用的均自动作废。科技型企业向接券机构使用创新券购买服务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拆分使用,但不得买卖、转让、赠送等。科技型企业和接券机构应根据《重庆市科技创新券专项实施细则》规定和有关工作通知的要求,领用和申请兑现创新券。